競 賽 規 範
報名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止。
競賽公告:於 7 月公告競賽簡章及報名資訊。
報名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止。
競賽階段:1. 競賽報名 → 2. 資格審查 → 3. 初審(書面審查)→ 4. 決賽
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之權利。
報名截止後,一週內完成資格審查。
通過與未通過資格審查之隊伍,單位將寄送通知信,
告知資格審查結果,屆時請留意是否收到資格審查信件。
通過資格審查 - 提交書面技術規劃文件。
通過資格審查之隊伍,應於期限內提交書面技術規劃文件。
預定於書面審查完成後公告入選決賽名單。
各應用組之決賽入選名額上限:
I. 系統整合驗證組:每一應用組名額上限為 16 組。
II. 功能模組驗證組:每一應用組每一關卡名額上限為 25 組。
III. 學研概念與創新應用組:每一應用組名額上限為 50 組。
依本簡章「陸、競賽流程與評分機制-四、決賽入選名額上限」規定辦理。
預定於書面審查完成後公告入選決賽名單。
屆時系統將寄送通知信件,敬請留意收件。
競賽場域測試與練習:
於決賽前提供參賽隊伍場域測試與練習時段,供設備測試及環境熟悉使用,相關時間與規範另行公告。
預定於 116 年 3 月辦理,實際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。
頒獎典禮:於決賽完成後辦理頒獎及成果展示活動。
時程調整:
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報名情形、場地規劃或不可抗力因素調整各項時程。
所有更新資訊以主辦單位官方公告為準。